在中华人民共和国,强制器官摘取,是指未经本人同意从一个人身上强制摘取器官、并在过程中致其死亡的行为,是由中共政权认可并推进的。 过去25年里,强制器官摘取已经发展到工业化规模。这是21世纪最令人发指的反人类罪行之一。
2019年,由英国御用大律师杰弗里·奈斯爵士(Sir Geoffrey Nice KC)主持的独立法庭,又称“中国法庭”做出裁决:强制器官摘取在中国已经实施多年,且涉及大量受害者,并且至今仍在继续,法轮功修炼者是主要受害群体。
强制器官摘取被描述为针对法轮功的“冷群体灭绝”,因为中共政府通过强制器官摘取,缓慢而隐秘地消灭信仰真、善、忍的群体,同时从器官销售中牟取巨额利润。
由于国际社会的不作为,使这种罪行得以持续进行,并且在近年来,维吾尔族人也成为受害群体之一。
一个国家的不道德或犯罪医学行为会威胁到全球医学伦理标准。国际社会必须紧急做出直接且果断的回应,以制止这一野蛮罪行。
因此,我们向G7+7国家政府领导人提出以下请求。
发布联合声明,谴责并呼吁中共立即停止强制器官摘取罪行;实施一个跨政府的行动计划,包括以下行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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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您的数据的目的绝非商业用途,而是专注于推进中国人权的捍卫,特别是向公众和国际机构揭示中共侵犯人权,尤其是其强制器官摘取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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