停止中国强制摘取良心犯器官

每年向“七大工业国+七国”请愿

加拿大、法国、德国、意大利、日本、英国、美国、欧盟
+ 阿根廷、澳大利亚、印度、以色列、墨西哥、韩国、台湾
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(PRC),强制器官摘取,即从一个人身上非法摘取器官并在过程中致其死亡,是由国家批准的。过去25年里,强迫器官摘取已经发展到工业化规模。这是21世纪最令人发指的人道罪行之一。

2019年,由英国御用大律师杰弗里·奈斯爵士主持的“中国法庭”做出裁决:强迫器官摘取在中国已经实施多年,且涉及大量受害者,并且至今仍在继续,法轮功修炼者是主要受害群体。

强迫器官摘取被描述为针对法轮功的“冷种族灭绝”,因为中国政府通过强迫器官摘取,缓慢而隐秘地消灭该团体及其信仰的原则——真、善、忍,同时从器官销售中获利。

国际社会行动不足,使得这些罪行继续存在,近年来,维吾尔族人也成为受害者之一。

一个国家的不道德或犯罪医学行为威胁全球医学伦理标准。国际社会必须紧急做出直接且果断的回应,以制止这一野蛮罪行。

因此,我们向“七大工业国 + 七国”的政府领导人提出以下请求。

发布联合声明,谴责中国的强迫器官摘取行为,呼吁立即停止,并实施一个跨政府的行动计划,包括以下内容:

    1. 采取措施告知公民,保护他们免于因在中国获取移植器官而成为强制器官摘取的共谋犯,或通过行医、研究或培训协助或教唆强制器官摘取。

    2. 暂停任何与中国的器官移植相关的实践、研究或培训交流,直到中国提供证据证明从良心犯身上强制摘取器官已停止,并且这一点应通过独立的、不事先通知的检查进行验证。

    3. 启动关于中国强摘器官的年度议会听证会,并提供包括证人和专家证词在内的年度报告。

    4. 开始调查、确定对法轮功修炼者、维吾尔族人及其他在中国的受迫害者所犯下的与《反种族灭绝公约》相违背的行为的责任。

数据保护政策:您提供的个人数据将被纳入DAFOH和ETAC负责的数据库,并由数据保护官员([email protected])管理。
处理您的数据的目的绝非商业用途,而是专注于推进中国人权的捍卫,特别是向公众和国际机构揭示中国侵犯人权,尤其是其强制器官摘取的行为。
您有权依据欧洲议会与理事会2016/679号条例第13条,行使所有适用的权利,特别是:
有权要求控制者访问、修正或删除个人数据,或限制有关数据主体的处理,或反对处理和转移数据。
我们还告知您,以上数据可能会为数据分析、处理的目的向联合国、欧洲议会、欧洲委员会及欧洲各国议会等国际组织披露。